员工在职进修办理流程
1.各二级学院(部)12月30日前将下年度读研、访学(进修)和留学的计划报人事处,并注明报考学校、专业、入学时间、学习年限和学习形式等,人事处整理后统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,并对决定结果进行公示。个人递交的学习申请、报告或逾期补交的申请报告不予受理。
2.参加在职进修的员工本人填写《大连艺术学院在职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申请表》或访学申请书,逐级签字后,上交人事处。
3.人事处负责起草《大连艺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协议书》,打印四份,由员工签字,并填写日期。
4.由人事处在培训账户中对此次进修进行登记。
5.待员工获得《定向委培协议书》,交人事处存档一份,并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到人事处。
6.人事处负责将四份《大连艺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协议书》附《定向委培协议书》和《大连艺术学院在职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申请表》存档并进行后续事项。
大连艺术学院
人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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